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我县范围内的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划界成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2.1:衡南县水利工程划界成果公告(示意)图(第一册)-水库工程
附件2.2:衡南县水利工程划界成果公告(示意)图(第二册)-水闸工程
附件2.3:衡南县水利工程划界成果公告(示意)图(第三册)-泵站工程
附件2.4:衡南县水利工程划界成果公告(示意)图(第四册)-灌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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