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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重复投诉件第二批D430000201810310096号和第十八批X430000201811160054号信息公示

我县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重复投诉件第二批D430000201810310096号和第十八批X430000201811160054号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受理编号:第二批D430000201810310096

和第十八批X430000201811160054

信访交办举报问题:第二批D430000201810310096号"通程采石场、碎石场、石灰窑1、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违规开采,并将土方堆积到山上及上枫林村红旗屋后,破坏生态。2、开采过程中破坏公路,影响居民住房安全。3、开采放炮的碎石及含粉尘雨水进入水库污染水源。曾向省督察组反映过,今年6月份镇政府将采石场变压器拆除了,但该场仍在进行采石作业,目前该采石场处于半开工状态。居民希望封停该采石场"。第十八批X430000201811160054号"县政府对于通程采石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调查处理情况存在失实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扩建了密闭厂棚,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入棚处理,并进行覆盖;

2、增加了部分喷淋设施,并对部分损坏设施的进行维修,尽量满足了控制扬尘的要求;

3、对原有厂棚除装料车道的地方外全部进行了封闭,并搭建新厂棚;

4、对原有沟渠进行了清淤疏通,并新增加两条排水沟,保障了排污排水系统的畅通;

5、严格地按整改要求新建了2座沉淀池,并对原有沉淀池进行了扩容处理,8551289满足了矿区雨污分流的要求;

6、对场内的回填区全部进行了复绿,种草种树约1000平方米,达到整改的复绿要求;此外,为了避免扬尘,还对场地内的道路进行硬化。

拟办结销号时间

202198

公示时间

202198——2021914

反馈部门

衡南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734-855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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