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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接受社会捐赠情况公示 (第三期)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衡南县红十字会积极发挥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迅速行动,全力开展筹资募捐工作。自《衡南县红十字会关于接受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募捐款物的公告》发出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踊跃捐款捐物。自2月29日至3月12日24:00止,累计接收到捐款6笔共356150元、物资12批。现将捐赠资金、物资使用情况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捐赠资金接受使用情况

1、衡南县红十字会接收捐赠资金,自2月29日至3月12日24:00止,累计接受捐款6笔共356150元。

二、捐赠物资接受使用情况

1、衡南县卫健局、衡南县红十字会接收捐赠物资,自2月29日至3月12日24:00止,累计接受物资12批。除定向捐赠外,已由县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分配。

三、对前两期公示中部分物资数有误差的调整说明:

1.对1月30日西安衡阳商会(高友林)捐赠的医用酒精9000瓶,在第一期公示中序号为2,经核实现调整为8280瓶。

2.对2月1日深圳瑞达(胡家达)捐赠的活性炭口罩10000个,在第一期公示中序号为3,经核实现调整为9650个。

3.对2月2日西安衡阳商会(高友林)捐赠的医用酒精9000瓶,在第一期公示中序号为5,经核实现调整为7620瓶。

4.对2月2日县总商会(蒋安荣)捐赠的一次性口罩30000个,在第一期公示中序号为7,经核实现调整为29000个。

5.对2月2日西安总商会(高友林)捐赠的护目镜190副,在第一期公示中序号为7,经核实现调整为187副。

6.对2月7日县总商会(唐崇宇)捐赠的一次性医用口罩60000个,在第一期公示中序号为17,经核实现调整为10000个。

7.对2月17日县总商会捐赠的一次性医用口罩50000个,在第一期公示中序号为24,经核实现调整为县红十字会购买口罩送至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分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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