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5年征兵命令》,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2015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征集年龄条件
男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不满18周岁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应征入伍流程
(一)应征报名。有参军意向的,8月5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或到乡镇武装部实地报名。如自行在网上报名,报名完成后,应打印《应征公民报名登记表》,到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相片2张。
(二)初审初检。由乡镇武装部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确定预征对象。
(三)体检政审。7月下旬开始正式体检,体检合格组织政治审查,具体体检、政审标准按照国防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定新兵。对体检、政审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批准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五)批准入伍。9月5日起,对预定新兵,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家长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
女青年和男青年流程基本相同,6月5日至8月5日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8月5日后,报名系统关闭,不能再报名。
四、优抚奖励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抚待遇。农村兵6000元/人.年、城镇兵15000元/人.年。农村户籍大学生家庭优抚标准按城镇标准发放。
2、进疆入藏士兵的优待。给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0元,去高原地区的义务兵,一次性奖励10000元(高原地区确定,以部队高原补助实施范围确定)。
3、其余优抚安置政策。按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
衡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