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衡南县县城污水处理PPP项目法人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经衡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衡南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管理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有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方投资者进行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采购人为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名称:衡南县县城污水处理PPP项目法人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
2.2项目地点:衡南县云集镇。
2.3项目概况:衡南县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转污水日处理1万吨/日,含提升泵站)及南岳机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污水日处理0.2万吨/日,待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启动正常运营)拟在现有衡南县污水处理厂的厂区内新扩建1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特许经营权转让,污水处理总量为2.2万吨/日。已建成的污水出水水质经提标改造后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 )的一级A标准执行,新建的必须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执行。
2.4污染处理单价调整:当项目经营成本上下浮动超过10%时,双方启动调价机制,每次调价间隔时间须在三年以上。(项目经营成本是指人力成本、物料、电费和税金等)。
2.5现有资产总额估算:人民币3917.05万元(不包含新扩建1万吨的污水处理投资及提标改造的投资金额)。
2.6项目基本保底水量:(1)衡南县污水处理厂(已建污水处理项目)自商业运营日起按1万吨/日计算;新建设的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保底水量自商业运营日起首年为1700吨/日,以后按照每年增加1700吨/日,至第六年时达到1万吨;自第六年开始衡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量不足2万吨/日的按2万吨/日执行保底量,超过2万吨/日的保底量按照实际运营规模水量计算。
(2)南岳机场污水处理厂项目基本水量(保底水量)自商业运营日起,按2000吨/日计算,超过2000吨/日保底量的,按照实际运营规模水量计算。
2.7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上限值为人民币:0.95元/吨。
2.8新建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技术参数、工艺及建设需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6年12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三级(含)以上资质;环境工程(包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和水污染防治)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
2.4须获得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AAA”信用等级;取得中国环境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评价证书。
2.5投标人须具有不低于3万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的经验(项目业绩必须由投标人100%控股)。
2.6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向采购人出具4000万银行保函作为诚信保证;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须以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3917.05万元作为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资产经营转让价款;中标人须录用污水厂现有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不能低于当地标准。
2.7新建污水处理厂须在签订协议后一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2.8中标单位特许经营期内按污水处理相关法律法规,需根据当地污水量的实际情况来扩建和提升污水处理产能,满足当地污水处理的要求。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PPP管理模式
4.1本项目釆用PPP方式进行运作。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社会投资人,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衡南县人民政府授权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中标单位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投资估算的30%。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具体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至特许经营期满无偿移交全部项目设施并确保设施能正常运行。
4.2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
4.3股权结构:(中标单位)社会投资人占100%股份,出资方式为现金。
5.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法
5.1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5.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入围法,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对合格入围名单中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发出《招标邀请书》,社会资本申请人凭《招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3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招标邀请书。未收到招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不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竞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5.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
5.5经审查,初步入围单位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 22日,每日09: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到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其缴纳最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②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的财务报告;
③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AAA”信用等级;中国环境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评价证书;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6年12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以上报名资料均现场查验原件(除资质证书外),同时提供二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与相关事宜
所有申请人需在2017年01月 05日11:00时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衡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持证到场,经核实无误,则其递交的申请文件为合格有效文件,否则为无效,不予评审。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备战电话:0734-8550479
地址:衡南县云集镇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亚军电话:13807347133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2栋2单元2702室
监督人:衡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阳主任电话:0734-8550780
地址:衡南县云集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