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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笼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规划(2016-2020年)

鸡笼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规划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工作,夯实村级组织的物质基础,巩固基层的执政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全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制订优惠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村级经济实力,改变村集体落后面貌,扎实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五年规划

  到2020年初步建立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机制,村级组织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全镇15个村(居)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突破150万元,全镇各村年经营收入在6万元以上,争取建制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村(居)3个以上,占20%以上;全镇村级创业点达15个以上,覆盖率达100%以上。第一阶段:到2016年底,计划鸡笼、赐山、花山、泉口、永兴、石堰、团集等7个村达标。第二阶段:到2017年底,计划日光、长康、灯塔、马桥、笑一堂等5个村(居)达标。第三阶段:到2020年大江、赤堰、中山等3个村达标,全面实现发展目标,并培育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

  (二)2016年目标

  2015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为0-3万元、3-5万元、5-10万元的村,今年要分别新增3万元、4万元、5万元。

  三、发展路径

  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一村一策”的原则,探索各具特色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之路。

  (一)因地制宜,挖掘资源性收入。加大土地整理、土地流转工作力度,充分挖掘本村土地、水面等各种资源,努力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盘活利用,拓展资产性收入。盘活闲置校舍、村部以及废弃厂房等各种存量资产,进行综合开发、有效利用。

  (三)建设载体,提高持续性收入。鼓励支持购买商铺门面、建设标准厂房、兴办农(渔)家乐等,发展村级工商业,培植经济增长点。

  (四)提供劳务,增加服务性收入。鼓励村集体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专业服务队和产业服务公司等,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

  (五)发展商贸,获取转移性收入。鼓励村(居)集体充分利用村内能人大户、外地客商等资源,发展总部经济项目,增加税收返还收入。

  (六)向上争取,增加资助性收入。利用各种方式,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通过“输血”方式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四、扶持政策

  1、对招引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享受与进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同等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2、对村集体到县镇购买商铺店面等三产服务类物业或投资兴办农贸市场等项目,其实现税收所形成的县镇可用财力的50%返还给村作为集体收入。

  3、对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15万元且没有享受过省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经济薄弱村,建设标准厂房或购置商铺等三产服务类物业,在经过县壮村办确认后,给予三年期贴息。

  4、对村招商引资的项目,镇要按照不低于企业缴纳税收形成的镇可用财力的30%补助给村集体。对驻村指导员或挂钩帮扶单位帮助引进的项目,要按照不低于企业缴纳税收形成的镇可用财力的15%补助给村集体。

  5、对村集体以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入股的方式(占总股份30%以上),与企业、农业承包大户等各类投资主体联合开发经营项目,其实现税收所形成的镇可用财力的30%返还给村作为集体收入。

  6、对村集体招引的总部经济项目,其缴纳税收所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全额返还到村。

  7、对村集体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村庄整治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主要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对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可按照不低于15%的标准以货币形式奖励给村集体,作为村集体收入。

  8、对征收村组集体土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5%安排留用地,优先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留用地指标的落实,可以供地,也可以采取等价置换货币或工商业用房的方式进行补偿。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帮扶指导。实行镇班子成员、镇直单位挂钩帮扶机制,一定三年不变。镇领导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联系点,帮助挂钩村分析薄弱原因、指导发展路径,督促相关单位为薄弱村实施增收项目。镇领导班子包村,镇直单位负责人并明确为驻村指导员,具体负责壮村工作。各帮扶单位要突出项目、资金帮扶,帮助挂钩村新上潜力足、效益好的可持续创收项目,特别是商铺物业等三产服务类项目和工业项目。挂钩单位与村形成结对互助,帮助村(居)介绍项目信息。

  (二)强化配套支持。镇财政每年配套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配套和表彰奖励等。对上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镇财政配套资金必须足额到位,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必须明确到村。

  (三)强化激励引导。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取得突出成绩的村党支书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大学生村官,按照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对帮助、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并取得突出贡献的企业老板、能人大户,申报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四)强化班子建设。按照政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的标准,选优配强“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优化村干部队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提高村干部收入待遇和保障。

  (五)实行保证金制度。镇班子成员每人缴纳保证金3000元,各村支部书、村主任、挂钩帮扶责任单位负责人缴纳保证金2000元。通过县考核要求的,在返还保证金的基础上,镇财政按1:1给予配套奖励,未完成任务的保证金全额扣除。

  

  中共鸡笼镇委员会

  鸡笼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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