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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清农(兽药)罚〔2024〕12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清农(兽药)罚〔2024〕12号

衡南县三塘垂丰饲料经营部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案

衡南县三塘垂丰饲料经营部

曾垂丰

当事人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

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兽药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参照2023版《湖南省自由裁量权基准》(兽药)"序号:1"

没收违法所得2386.76元;

处罚款6205.58元;(货值金额的2.6倍)

3.罚没共计8592.3元

衡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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