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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清农(渔业)罚〔2023〕13号

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清农(渔业)罚〔2023〕13号

全卫、李先福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性捕捞案

全卫、李先福


当事人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性捕捞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长江保护)》"序号2,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减轻处罚的情形进行处罚。

1.没收2名当事人用于违法捕捞的可视锚鱼设备2套,遥控打窝船1个;2.对2名当事人各处罚款人民币2600元

衡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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