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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能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营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当用户对水压、水量要求超过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设计和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居民住宅入户管压力不应大于0.35Mpa,高于此压力数值设调压装置,且不应小于用水点所需压力。
高层加压系统宜以6-8层为一设备分区。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竖向分区并联供水的供水方式;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联供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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