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服务指南
一、参保对象
1、具有衡南县户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
2、衡南县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非衡南县户籍,取得我县居住证的常住居民。
二、参保方式
1、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2、非我县户籍的常住人口以居住证人口数为单位在我县居住地参保;
3、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其他地区城镇居民医保的,不再重复参保。
三、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四、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特殊原因可适当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以户为单位参保的可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经核实未以户为单位参保的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因户籍变动等8种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排查发现建档立卡脱贫户或边缘户未参保的)未能在本县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障费,从缴纳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缴费方式
1、乡镇(街道)、财政所、及村(社区)代办人员通过收现、智能POS机等渠道收缴;
2、参保居民通过"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可自主缴费或代人缴费;
3、参保居民自行前往县域内各经办银行网点(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或通过线上渠道完成缴费;
4、新生儿、因户籍变动等八类人员存在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期缴费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六、收费依据标准
不 收 费
七、所 需 材 料
本人省身份证或户口本
八、办理流程
即办
九、咨询与监督投渠道
咨询电话:0734-8551050
投诉电话:0734-12345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衡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区14号医保窗口(衡南县云集镇富园路)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