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信息综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后勤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及议案办理工作。
负责人:武胫凯
联系电话:0734-8551008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股。统筹规划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各项工作,负责建立医疗保障各项资金预决算管理机制;负责全县医保资金情况汇总及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拟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协议医药机构服务考核评价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及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医保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医保法制宣传、教育、咨询和培训工作。
负责人:罗冬梅
(三)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政策和待遇办法,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异地医保关系转接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承担全县健康扶贫工作中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
负责人:黄冬旭
联系电话:0734-8559961
(四)组织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及中心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考核以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黄武谊
(五)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和管理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和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全利华
联系电话:0734-8955123
(六)行政审批服务股。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送达。执行全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适应国家、省、市动态调整机制的制度;负责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编制由县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文件,公布集中采购结果;监督、指导县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制度;配合做好实施医药价格改革的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级协议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监管全县协议医药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工作。
负责人:谢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