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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2020年流感、肺炎疫苗联合接种实施方案

湖 南 省 卫 生 厅 发 文 稿 纸

 

清卫发〔2020〕93号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现将《衡南县2020年流感、肺炎疫苗联合接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1日

 

 

 

 

 

衡南县2020年流感、肺炎疫苗联合接种实施方案

根据衡南卫生健康局、衡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学校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应对工作的通知》(清卫发[2020]81号)、衡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清卫发[2020]88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流感、23价肺炎疫苗接种工作,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接种对象、剂量、部位、免疫程序、接种禁症和接种时间

(一)接种对象

3周岁(23价肺炎疫苗2周岁及以上)及以上的所有有愿意接种且无禁症的人群,托幼儿童和中小学生、60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一线医务人员、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优先接种。

二)接种剂量、部位、免疫程序

流感疫苗: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接种1剂次、接种剂量为0.5ml。

肺炎疫苗: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皮下或肌内注射、接种1剂次、接种剂量为0.5ml。

接种禁

流感疫苗:对疫苗中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格林巴林综合征患者禁用;长期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水杨酯的儿童和青少年者禁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有癫痫史者不宜接种。患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或发热感冒者,建议暂缓接种。

23价肺炎疫苗: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中度或重症的急性疾病无论是否发热禁用、既往接种本疫苗出现超敏反应的禁用。

(四)时间安排

前期准备:2020年8月25日-2020年8月31日。

现场接种: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15日。

效果评价: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30日。

(五)覆盖地区、接种单位

覆盖地区包括全县24个乡镇、街道。

接种地点:居住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二、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相关部门职责

1、成立衡南县2020年流感、23价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能君    县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贺华生    县卫健局副局长

陈高翔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支部副书记

成  员:谢志行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胡  凡    县卫健局疾控股股长

职责:制定本地区流感、23价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宣传部门做好流感、23价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媒体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发动、现场接种、督导检查、快速评估和补种、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2、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县乡两级在实施流感、23价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前要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流感、23价肺炎疫苗接种现场技术指导及AEFI监测处理工作,确保本工作方案的正确实施。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要加强技术指导和AEFI监测,及时做好AEFI的调查、处置和诊断工作。

衡南县2020年流感、23价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陈高翔

副组长:谢志行  

成  员:王建平、许桂华、宁国忠、王雪莲、陈龙、刘卫苹

职  责:负责对各乡镇的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衡南县2020年流感、23价肺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理小组

组  长: 谢志行

副组长:王  勇  

成  员:王建平、许桂华、宁国忠、王雪莲、刘卫苹  

职  责:随时参与异常反应调查处置工作

(二)人员培训和宣传

2020年8月22日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院长、公卫办副主任及预防接种门诊接种医师进行系统培训,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要对此次预防接种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与媒体密切协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热线电话、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册、传栏、宣传车、社区通知等多种形式,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开展流感、23价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活动专题宣传,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的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联系。

(三)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

各单位要做好此次预防接种工作所需人员、物资(疫苗、急救药品和器材等)保障;要在预防接种前将所需疫苗准备到位。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做好出入库记录和现场接种登记,

(四)现场接种实施

预防接种工作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在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地设置临时接种点,或采取巡回接种等方式,设立临时接种点的乡镇必须有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格的人员在场并指导。

现场接种工作可与摸底工作同步进行,但接种人员要注意疫苗的冷链保管和接种安全。

预防接种场所要设置预检区(健康状况询问、健康检查)、登记区(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登记、交费)、接种区(疫苗接种)、留观区(接种疫苗后观察30分钟,无异常方可离开)。

接种工作人员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要保持手卫生。

接种现场要配备必备的急救药品。

现场操作技术:接种人员用1ml注射器配上5.5号针头,吸取疫苗后,皮肤常规消毒(使用75%酒精,严禁使用其它消毒剂),待酒精干后,左手绷紧局部皮肤,右手持注射器如握笔姿势,快速刺入肌肉内,进针约2.5cm(针头的2/3,消瘦者酌减),放松皮肤,左手固定针管,回抽无血,注入疫苗,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球(严禁使用含酒精湿棉球)稍加按压针眼部位。若有回血,应更换注射部位,重新注射。

要严格掌握流感、23价肺炎疫苗接种禁忌症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

三、AEFI的监测与处置

各单位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AEFI应监测工作。结合查漏补种特点和本地实际情况,制订AEFI应对方案,及时快速做好活动中AEFI的处置工作。对严重AEFI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流感、23价肺炎疫苗常见AEFI的诊治原则参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各接种单位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AEFI的沟通解释工作。

四、督导与效果评价

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开展一次全面的督导,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在工作结束后开展一次效果评价督导。

五、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及时掌握本次预防接种工作进展,活动结束后,要将本次活动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做好疫苗款项结算,并于10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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