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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基金个人缴纳费用筹集和协调财政补助资金落实。负责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组织实施加强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对外合作交流与援外医疗工作。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卫计局下辖二级机构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二医院、县疾病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县卫培中心、县卫协会、27个乡镇卫生院、27个乡镇计生办、23个卫生分院 

    

  二、部门的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139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68.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20万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拨款313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15224.58万元,2018年较2017年减少9.7%,主要是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3901.9万元。其中:医疗卫生11081.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09.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71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15224.58万元,2018年较2017年减少9.7%,主要是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40万元,已报政府采购中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18年局机关固定资产1984.7万元,主要是房屋价值,公车已改革。 

  (六)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评价说明:20171127日至1225日中政智信(北京)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对我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2.29分,绩效评定级别为“优”,2018年我局的专项资金预算通过县财政绩效评价。 

  (七)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行按基本药物目录采购药品、西成药品零差价销售;公立医院改革是指公立医院实行西成药品零差价销售为主的综合改革。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3901.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249.22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初预算为2652.68万元。主要用于县补助基层医疗卫生实施药物制度改革、村卫生室实施药物制度改革、县计划免疫、艾滋病结核病及麻风病防治、免费婚检及免费孕检工作、两扶经费补助、卫生应急项目、中医药项目、乡镇计生办项目、乡镇卫生院项目。 

    

  附件:1、衡南县卫计局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2、衡南县卫计局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3、衡南县卫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衡南县卫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5、衡南县卫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衡南县卫计局2018年政府基金支出预算表 

       7、衡南县卫计局2018年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8、衡南县卫计局2018年公共财政“三公”经费预算表 

       9、衡南县卫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10、衡南县卫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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