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接待、用车管理、信息、内部安全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信访、保密、县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绩效管理、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局水利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协助政府热线“12345”的办理工作。
负责人:颜长林
联系电话:0734-8551801
二、财务审计股。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工作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负责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和购买社会服务管理。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资金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承担局机关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领导人的经济责任的审计,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经济管理、效益情况和固定资产项目的审计。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局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它审计事项。
负责人:黄梅
三、组织人事科教股。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勤考核、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水利系统干部选拔使用的考察、任免呈报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指导局下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劳动工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有关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承办全县水利系统专业技术干部的职称评聘和继续培训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与评奖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宁华平
联系电话:0734-8551817
四、规划计划股。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全县水利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全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立项上报、工程招投标及项目验收。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办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负责人:王国香
五、行政审批服务股。指导全县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法制监督。承办水利局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听证、行政复议,协调跨乡镇区间水事纠纷。负责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管理和清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及信息共享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调联络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小云
六、水利工程建设和农村水电水保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重要病险水库(水闸)、重要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研究拟定全县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制度的实施。承担水能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人:阳小玲
联系电话:0734-8551818
七、工程运行和库区移民管理股(水资源和河湖管理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区防洪工程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县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蓄滞洪区、洪泛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库、水闸、堤防、安全饮水等水利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库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注册登记和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降等报废。指导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控制运行计划和放水预警方案编制。负责大中型灌区、中小型水库和中型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控运计划的核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水库、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鉴定或安全评价和标准化、信息化及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工程除险加固提标规范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工程管理队伍能力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研究水利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办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协调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城镇防洪、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县级水资源公报。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县河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等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县级河长部署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河湖保护工作,指导乡镇河长制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全县库区和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负责大中型水库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工作。协调推动县内水库移民对口支援工作和协调处理三峡移民工作。
负责人:谭茗
联系电话:0734-8551818、0734-855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