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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水利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县级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等。

 

二、部门的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7年收入预算5721.9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21.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721.93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4622.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83.93万元,医疗卫生88.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721.9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851.83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初预算为870.1万元。系保障我局承担防汛抗旱、水利建设规划、山洪灾害防治、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河道整治管理、水利执法等项目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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