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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县级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等。 

  二、部门的收支决算概括 

  (一)收入决算:2017年收入决算9218.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26.1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7年支出决算数921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08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6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8.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1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626.9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为5094.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06.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8.21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项目支出决算为1532.52万元。系保障我局承担防汛抗旱、水利建设规划、山洪灾害防治、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河道整治管理、水利行政执法等项目的支出。 

  附件下载:2017年水利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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