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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2018年劳务协作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衡南县2018年劳务协作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2018年4月26日,衡南县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衡南县2018年劳务协作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南办发2018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22号。为切实做好我县劳务协作脱贫工作,进一步发挥就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作用,努力使贫困户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通过搭建多种类、多形式的就业培训和就业创业平台,促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

2018年,我们瞄准全县现有贫困劳动力,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者意愿实施精准扶贫培训,为全县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至少开展一次免费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使其至少掌握一项就业创业技能,实现有条件的贫困人员“应训尽训”全覆盖,并力争通过精准扶贫培训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帮助全县3247名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重点加大对深度贫困乡镇和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其中:创建扶贫车间引导就业975人,推动转移就业1080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380人,扶持贫困人口创业及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340人,产业就业扶贫基地吸纳就业470人,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力争到今年年末,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脱贫目标任务。

三、《实施方案》制定的措施

建立台账、出台政策,实现就业精准扶贫
    1, 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创业普查台帐。以就业扶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本地贫困劳动力的精准识别为基础,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各乡镇劳务站对登记建档的贫困劳动力逐一进行普查,进一步了解贫困劳动力的人员结构和就业创业需求,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就业愿望、培训愿望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2,建立贫困劳动力就读职业、技工院校台账。充分利用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劳务站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建技工院校招生毕业信息员队伍,建立贫困劳动力就读技工院校台账,并贫困劳动力宣传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本省本地区各类技工院校专业特色等,让每一位贫困生可以结合自己爱好免费学习一技之长,学生毕业后优先推荐就业。

3,出台优惠政策,大力促进就业扶贫。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积极发挥驻外单位作用,建实劳务协作“三个清单”,推进“311”就业扶贫行动;出台开发扶贫特设岗位和就业扶贫车间相关政策,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稳定就业,力争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比达到30%以上;推进“巾帼脱贫行动”,探索妇女手工脱贫模式。
    实施就业援助,引导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1,加强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劳务站要结合每年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活动,为贫困劳动力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村组宣传栏、广播、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
    2,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结合本地产业特色,鼓励和支持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产业发展。对分散式生产和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可以进行再就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享受税费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广泛搭建分散式就业和家庭作坊式就业供求信息对接平台,将贫困劳动力纳入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实现“点对点”对接。
    3,鼓励中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职业中介机构,每介绍1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介绍补贴。
    开展就业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1.统筹开展贫困劳动力各类培训工作。各地要根据贫困劳动力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含工业园区定向培训)和岗前技能提升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对“两后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对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争取到2018年末,有技能的贫困劳动力占贫困人口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介绍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一定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补贴。
    (四)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
    1.大力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以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为平台,通过建立“一村一品”产业带头人培训基地,举办分类、分专题培训班,为贫困农村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领农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2.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引导贫困劳动力就近参加家庭服务业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从事家庭服务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3.鼓励企业吸纳扶贫对象就业。对于吸纳安置了贫困劳动力的各类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
    (五)积极开展创业,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1.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2.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的创业服务。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组织开展种植、养殖、电子商务等创业培训(实训),并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对在工商新注册登记的贫困户,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 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一村一岗”工程,在全县的每个贫困村开发一个保洁类“公益性”岗位,安排本村贫困劳动力(18–59周岁) 就地就近就业。

四、《实施方案》的措施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部门责任,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量化、细化指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以促进劳务协作脱贫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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