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3年1月19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由衡南县交通运输局编制。报告通过衡南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engnan.gov.cn)全文公开,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衡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8551946)。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1.健全组织机构。我局明确由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无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其中,部门动态15条,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公告类等信息19条。
2.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管理,公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包括本机构设置、股室职能、办事指南、信息公开渠道等。
3.建立规范工作机制。为规范和加强我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定了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根据要求,严格审核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9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06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也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按照《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的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年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作为年度考核以及创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参考内容,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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