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值班、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督办、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信访、网络舆情处置、新闻宣传、修史编志、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归口管理局机关后勤、安全及保卫、接待工作,指导局机关综治、维稳工作;负责联系指导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绩效评估考核工作。
负责人:阳涛
联系电话:0734-8551946
(二)组织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承办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及呈报工作;负责承办交通运输行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承办所属单位股级干部的考察、考核、推荐并负责呈报;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李惠
(三)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承担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归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法制宣传、普法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
根据授权,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单位审批事项的全程跟踪督办以及内部职能股室之间的沟通联络工作,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人:倪雪民
(四)规划基建统计股(交通战备办)。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牵头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和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计划、国省补助资金和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协调、配合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开展公路抢通、保通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业综合统计工作。
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并执行全县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按规定对县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招投标以及工程变更实施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定额、造价控制、交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公路、水路交通有关技术研究、技术改造等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的技术标准、科技信息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县国防动员的交通战备日常工作;参与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器材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器材;完成上级交通战备部门和县政府、县国动委赋予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胡海波
(五)运输管理股(港航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及道路运输市场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县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措施、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负责重点时段交通运输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道路运输业户和道路运输外资、合资企业的资质审查;负责对局属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按规定承担道路物流行业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道路重点物资运输和道路紧急客货运输工作;协调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价格;指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科技工作;承担指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外经外贸工作;对县道路运输行业相关协会进行业务指导;拟订全县公共汽车、城市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运营指导和对城市客运市场的监管;协调高速公路、铁路、民航、邮政管理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承担全县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水路运政、航政、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负责指导港口行政管理;按规定承担负责监督全县港口、码头等运输设施养护管理政策的实施;负责港口及外轮理货、引航等港口辅助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国省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负责拟定水路运输应急预案,拟定港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承担全县水上交通运输计划统计有关工作;指导水上运输行业科技工作、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人:贺震
(六)公路管理股(农村公路办)。负责拟订全县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国道、省道公路路政管理及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指导县道、乡道及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指导全县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并参与竣工验收;协助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开展全县重要国省道应急保畅相关工作;协调高速公路涉及地方相关工作;参与监督、检查国道、省道建设养护工作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的作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检查全县公路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负责人:曹利军
(七)安全监督股。宣传贯彻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指导监督乡镇有关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负责按规定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汇总、编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统计报表;承担全县抢险救灾运力的调配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系统的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晓军
(八)财务审计股。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拟定行业财务规章制度和交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法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资产处置报批工作,指导交通投融资管理工作;监督全县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牵头负责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管理;负责局机关控购事项的审查报批;参与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交通项目的预决算管理和监督工作。
负责人:王桂连
机关党委和工、青、妇按照相关规定设置。
第五条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为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股室负责人7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第六条 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衡南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衡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27日起施行。
中共衡南县委办公室 2019年4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