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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劝返缅北部非法出入境人员的通告

根据全国、省、市、县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衡南籍非法出境缅甸北部人员、缅甸北部从事网络违法犯罪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目前仍然滞留缅北的衡南县籍非法出入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前要全部回国,并在回国前7日务必提前与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干部或所在辖区派出所民警取得联系,正确提供相关信息。

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回国,对于未提前报备又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的人员,将依法顶格追究刑事责任。缅北回流人员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归国途中遇有困难的,由政府予以协调解决。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缅北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为其通风报信;不得作伪证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以上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一律依法严惩。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进行奖励。仍滞留在缅北地区的非法出入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主动回国,争取从宽处理。

凡在通告期间继续滞留境外,拒不通过合法渠道回国的,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直至回国时结束:

1、一律列入失信人员。限制缅北窝点人员坐动车、坐飞机、住宾馆、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

2、一律冻结账户和网银。对缅北窝点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网银予以冻结反制,并取消相关业务资质。

3、一律对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村(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不主动登记备案的滞留缅北人员的户口做“下落不明”冻结,冻结后停止一切户籍业务及相关业务办理。

4、一律全面深挖打击。对缅北窝点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深挖彻查,从严从快重判、数罪并罚、判处实刑。

5、一律截断政策补助。缅北窝点人员所在村(社区)一律暂停向上申请项目资金、财政奖补,一律取消“平安乡村”等当年度各项评选资格。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衡南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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