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招聘“一村一辅警”
公 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和《衡阳市“一村一辅警”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衡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衡南县每个行政村各招聘1名农村辅警,共380名。
二、招聘条件
农村辅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公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涉毒涉黑涉恶劣迹,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3、原则上具有本村户籍并且长期在本村居住,男性年龄在22-45周岁,女性年龄在22-40周岁。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中共党员、原任村干部 、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在任村支两委干部、乡镇干部。
2、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由各乡镇(办事处)宣传发动,各行政村按1:3比例择优推荐,到辖区派出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
报名人员本人须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张,并填写好《衡南县“一村一辅警”报名审批表》及《衡南县“一村一辅警”招聘政审表》(报名人员须带政审表到派出所和计生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乡镇(办事处)及派出所审核后按每村1:2的比例将《衡南县“一村一辅警”报名审批表》、《衡南县“一村一辅警”招聘政审表》及《衡南县“一村一辅警”报名信息汇总表》连同报名人员的其他资料,在12月26日一并上报县公安局政工室。
2、资格审查: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由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择优录取。面试比例少于1:2的行政村,录用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该乡镇最低录取分数线。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面试成绩高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的通知》,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出现体检成绩不合格的,可递补一次。
5、考察与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6、公示、培训、聘用。公安局将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组织岗前培训。对培训合格者,委托劳务派遣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农村辅警招录将邀请县纪委派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并参加社会保险。
本次招聘政策由衡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衡南县公开招聘“一村一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