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衡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申报。
申报资料于2023年2月6日12:00前报送至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衡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业发展股蒋海华,联系电话18974781908。
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衡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2月2日
湘粮产〔2023〕11号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现将《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州必须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数量推荐项目,凡超过规定数量的项目不纳入评审。
2、2020年至项目申报期内出现严重违反国家粮油购销政策、违法违纪、失信行为、严重质量及安全事故的企业,不得申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3、申报材料要真实、简明、客观,市州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申报材料中做出承诺。
4、为节约行政成本,所有申报材料只提交电子版,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整合至一个PDF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中所涉及的文件需加盖公章的,公章应为红色,并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通过湖南省智能粮食管理系统报送。
联系人: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刘 勇 电话:0731-84813219
省财政厅:曾 杰 电话:0731-85165155
附件:
1、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申报材料参考格式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
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系列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切实加快全省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粮食产业质量和效益,现就做好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目标
为从更高层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我省从粮食生产大省向粮食产业强省迈进,按照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全产业链建设的要求,围绕提高粮食产业的质量和效益,以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为指引,以"六大提升行动"为抓手,大力推动湖南粮食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构建强有力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支持范围
(一)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支持粮食收储企业、农民合作社、粮油加工企业、有实力的粮食经纪人等多元主体,通过自主投资、股份合作等方式共同或单独建设,鼓励工商资本下乡为种粮农民提供经营性产后服务。
(二)国家认定低温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单位项目
支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定的低温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单位项目。
三、财政支持方式
1、省级财政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支持。
2、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补助项目前期费用、人员培训等难以核定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补助劳务工资等成本性支出,不得用于补助办公用房、土地购置及租赁费、职工宿舍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休闲旅游观光农业、休闲特色小镇、博物馆、接待中心、专家楼、生活设施、综合服务区等其他支出。
四、申报条件
(一)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产后服务中心主要是以通过整合现有仓房、设施等资源为重点,改造、提升功能,发挥技术、人才等优势,完善清理、输送、通风、干燥、运输等功能。一般不得新建仓容,基建部分按照产后服务需要以改造为主。鼓励采用先进的粮食处理新技术、新设备。主要支持2020年以来新建或进行提质改造的产后服务项目。
(二)国家认定低温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单位项目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粮办标〔2022〕17号)认定的试点单位,按国家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五、申报安排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应遵循"宁缺毋滥"原则,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把关,严禁将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有严重瑕疵的项目凑数申报。
2、项目能有效开发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有效推进节粮减损、促进企业增加销售收入,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二)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的企业或单位。
(三)申报数量
1、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长沙、株洲、衡阳、邵阳、岳阳、常德、益阳等7市各限申报12个,其余市州各限申报6个。
2、国家认定低温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单位项目。低温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单位项目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试点单位,其余单位不得申报。
按照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的《湖南省粮油千亿产业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粮产﹝2021﹞52号)等要求,中央驻湘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及其分子公司和控股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所属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审核,所申报项目个数不占属地指标(省属集团公司限申报2个)。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属地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报,属地粮食和储备、财政部门对拟申报的项目必须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资料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级粮食和储备、财政部门审核项目时,按不低于申报项目总数50%的比例要求组织现场核查,按省下达的申报数量联合行文上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省财政厅依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情况,确定支持项目,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后联合下达资金文件。
六、申报材料
(一)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市州粮食和储备、财政部门推荐申报的文件。
2、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总体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建设内容和计划;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具体建设内容、规模、项目资金筹措情况及服务承诺等;资金需求测算和来源;资金需求应按照实事求是、从紧合理的原则测算,并按照有关建设和投资标准,严格控制单位造价;项目建设费用估算,形成建设项目投资需求汇总表;实施效果;对建设前后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综合比较,对可持续经营进行论证,目标指标要可量化、可考核。
(二)国家认定低温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市州粮食和储备、财政部门推荐申报的文件。
2、低温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单位建设实施方案。总体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建设内容和计划;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具体建设内容、规模、项目资金筹措情况及服务承诺等;资金需求测算和来源,资金需求应按照实事求是、从紧合理的原则测算,并按照有关建设和投资标准,严格控制单位造价;项目建设费用估算,形成建设项目投资需求汇总表;实施效果,对建设前后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综合比较,目标指标要可量化、可考核。
3、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2
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汇总表
申报市州:单位:万元
序号 | 县市 | 企业名称 | 申请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及建设主要内容 | 建设起止 年限 | 总投资 | 申请扶持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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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申请项目类型一栏填写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国家认定低温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单位项目等。
附件3
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申报材料参考格式
一、县级粮食和储备、财政行政部门、市级粮食和储备、财政行政部门联合推荐申报文件及项目汇总表(可单独递交)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项目基本情况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
五、项目备案批文(新建项目需要提供)
六、有关资质材料(公司注册登记证明、审计报告、龙头企业及相关荣誉证书等)
七、项目可持续经营论证
八、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九、其余佐证材料
备注:
申报单位按项目类别需求选择以上内容提供,并编制目录和按顺序编排页码。
申报资料于2023年2月6日12:00前报送至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衡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业发展股蒋海华,联系电话18974781908。
资料下载:20230131 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粮产〔2023〕1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