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通报曝光一起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经组织全面开展建筑垃圾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形成严肃惩处建筑垃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现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通报曝光一起具有代表性的执法典型案例。
关于胡某林违规倾倒处置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2025年5月26日17时许,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渣土管理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行为人胡某林在县城云集大道东与107国道交汇处地段,违规倾倒处置两车建筑垃圾,共计约5立方。经查,行为人胡某林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规定。
处罚结果: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法律规定对涉案行为人胡某林处以200元行政处罚,并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规定,针对行为人胡某林违规处置建筑垃圾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