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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的参保手续如何办理?

  原则上按原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企业主管部门对街道对企业上报或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对企业主管部门和街道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由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和核定发放基本养老金手续,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根据属地参保原则,对坐落市区范围内的中央、省、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五七工”和“家属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部门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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