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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衡南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衡南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我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开展顺利。

(一)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所有公开的信息由第一责任人严格审核签发,由数字化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日常信息采集和报送,并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员,使公开的信息更加系统、全面、及时准确。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有效地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业务学习范畴,通过专题会议、政务公开栏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主动配合、自觉履行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全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要求各部门及时向局数字化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数字化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编辑、及时向区有关部门报送,并在县党政门户网站公开。

2、公开形式。社会公众主要通过中国·衡南县党政门户网(www.hengnan.gov.cn)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可通过电视台、报纸、办公地点板报等,了解或查阅公开的各类信息。

3、公开内容。截至2016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日益完善。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认识,工作中有时还存在不能很好把握信息公开界定尺度的现象。二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部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不够,信息更新速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不足,2017年,我们将按照县电子政务办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指导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2、加强部门协调。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2017年度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报送信息工作的考核制度,及时报送各类政务信息,进一步丰富栏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