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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司法局职能

     机构名称:衡南县司法局

       负责人:   黄红贵

  机构地址:衡南县云集镇新塘路乐善巷112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34—8552369

       电子邮箱:hnsfjxx@163.com


 主要职能

 衡南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有: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

          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县直部门、乡镇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指导、支持和协助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十)负责本系统的财物、物资装备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