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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烫伤 调解得获赔偿

2017423下午15时刘某某在衡阳威格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上班途中,因身上沾有沥青渍,被厂房内正在烧电焊的火星溅到身上,身上瞬间着火,刘某某被烫伤。当时厂方急送刘某某到415医院进行抢救,住院66天,花医药费51169元,现伤势基本痊愈。

   事故发生后,刘某某申请松江司法所主持调解。司法所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刘某某认为自己在此次事故中被烫伤是正常上班时间,属于工伤,虽然出院,但烫伤后的皮肤留下了后遗症,皮肤通红还时常发痒,要求威格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万元。威格公司认为刘某某在工作中缺乏安全意识,自己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且已承担了刘某某的全部医药费51169元,不同意再赔偿5万元。刘某某的情绪有些激动,扬言要告到底,松江司法所及时 安抚好刘某某的情绪,继续做威格公司工作,希望厂方能同意刘某某的赔偿请求,经过几个小时的艰苦努力工作,厂方同意赔偿刘某某5万元,刘某某自愿与衡阳威格生化实业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