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中午1时许,衡南县茶市镇茶市村村民罗某(53岁)在衡南县茶市镇供销社棚户区改造工程外墙做工过程中不幸从六楼架子摔至地面,后被送入衡阳市南华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天下午三点,茶市司法所接到报案电话后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连夜,司法所负责人胡文平主持了本案的调解。
2016年,茶市镇供销社将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发包给衡阳蒸湘建筑工程公司,衡阳蒸湘建筑工程公司再将该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转包给了个人何某、何某又将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转包给了廖某等二人,廖某又将该工程的内粉外贴工作交给江某等七人,按照42元每平方米的单价计算,江某等七人共同做工分利。2018年10月1日中午1时许,罗某在外墙做工过程中不慎从六楼架子摔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层层转包,赔偿时,各当事人就本案的责任承担、赔偿标准等事项发生争议,分歧很大,茶市司法所反复调解,苦口婆心做工作,最终达到案结事了,相关各方均满意。
因此纠纷的处置案情复杂,影响力大,社会效果好,被评选为全县政法系统“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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