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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的职能配置和机构编制
 (一)主要职责
  衡南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2、承担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定依法治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地方、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4、领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及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管教等罪犯进行的社区矫正工作。
  5、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服务。
  6、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7、指导和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9、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警用物资装备。
  10、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11、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根据职责,按三定方案规定局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基层股、法制宣传股、司法鉴定股、政策法规股、行财装备股。下属单位3个(副科级单位):县公证处、县社区矫正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另外设有局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信访办等。26个乡镇设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属派出机构)。  
  二、部门预算总体收支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825.7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59.29万元,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

    ()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66.5万元,主要项目包括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转移支付 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3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5万元。

附件:1、衡南县司法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2、衡南县司法局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衡南县司法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填报单位:衡南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本年预算          本年预算 项目 合计 本年预算 上年结转
一、一般预算拨款 825.79 一、基本支出 659.29 一、一般公共服务      
    经费拨款 741.79    工资福利支出 420.98 二、外交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 161.00 三、国防      
    转移支付拨款 84.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7.31 四、公共安全 694.18 694.18  
二、基金预算拨款   二、项目支出 166.50 五、教育      
三、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166.50 六、科学技术      
四、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五、上级补助收入          赠与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92.85 92.85  
六、附属单位上缴      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七、其他收入      其他支出   十、医疗卫生 30.06 30.06  
        十一、节能环保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十三、农林水事务      
        十四、交通运输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825.79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825.79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八、上年结转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结转自筹基建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上年结转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8.70 8.70  
          结余分配   二十一、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二十三、预备费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收 入 总 计 825.79       825.79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 :衡南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单位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上年结转支出 结余分配 年末结余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合计 专用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赠与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4 15 16
      衡南县司法局 825.79 659.29 420.98 161.00 77.31 166.50 166.50                
      衡南县司法局 459.76 293.26 147.75 77.00 68.51 166.50 166.50                
204 06 01   行政运行 215.84 215.84 138.84 77.00                      
204 06 05   普法宣传 6.00         6.00 6.00                
204 06 07   法律援助 20.50         20.50 20.50                
204 06 99   其他司法支出 140.00         140.00 140.00                
208 03 04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0.94 0.94 0.94                        
208 03 05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0.55 0.55 0.55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2.54 62.54     62.54                    
208 08 01   死亡抚恤 1.60 1.60     1.60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7.42 7.42 7.42                        
210 07 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0.77 0.77     0.77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3.60 3.60     3.60                    
      衡南县司法所 366.03 366.03 273.23 84.00 8.80                    
204 06 01   行政运行 311.84 311.84 227.84 84.00                      
208 03 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3.00 3.00 3.00                        
208 03 04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50 1.50 1.50                        
208 03 05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0.87 0.87 0.87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8.15 18.15 18.15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70 3.70     3.70                    
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21.87 21.87 21.87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5.10 5.10     5.10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小计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衡南县司法局 30.3 14.8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