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衡南县司法局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衡南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的职能配置和机构编制
 (一)主要职责
  衡南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2、承担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定依法治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地方、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4、领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及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管教等罪犯进行的社区矫正工作。
  5、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服务。
  6、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7、指导和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9、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警用物资装备。
  10、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根据职责,按三定方案规定局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基层股、法制宣传股、司法鉴定股、政策法规股、行财装备股。下属单位3个(副科级单位):县公证处、县社区矫正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另外设有局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信访办等。26个乡镇设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属派出机构)。  
  

     (三)、部门预算总体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60.85万元

      ()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数807.35万元,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

            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53.5万元,主要项目包括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转移支付 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附件:  

  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  

  9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02017年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1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衡南县部门预算公开表_衡南县司法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