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的调解
近日,松江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打架致人轻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阳某与阳某善因铲车压坏电缆一事发生打架纠纷,阳某善全身多处受伤,伤后在衡阳市附二医院治伤,花医药费2.7万元,住院46天,阳某善伤情经衡南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未作伤残鉴定,现伤势基本痊愈。
事故发生后,松江社区先后组织当事人调解都没有结果。阳某善到镇政府反映情况,要求阳某负责赔偿。而阳某认为是阳某善先挑起事端的,他坚决不赔偿。松江司法所了解情况后,为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及时介入调解。通过调查、取证,调解人员查明此次纠纷双方都有责任,双方都有受伤,阳某善伤更重一些,本着轻伤养重伤的原则,阳某要负责赔偿,希望双方都退一步,把矛盾化解。经过司法所同志六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由阳某一次性赔偿阳某善医药费、后期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生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一切费用共计6万元,阳某善及家属自愿放弃追究阳某的刑事责任,双方握手言和。参与调解的镇村干部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都感到了由衷的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