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07年退伍军人安置问题”问题的回复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领导介绍 > 来信回复 > 关于“关于07年退伍军人安置问题”问题的回复
关于“关于07年退伍军人安置问题”问题的回复
来源: 湖南省衡南县民政局 作者:管理员  编辑:县信息化办 日期:2008-8-14 12:34:22
留 言 ID:1159
留 言 人:王诚年
性  别:男 
留言主题:关于07年退伍军人安置问题
留言时间:2008-7-20 17:56:26
留言内容:我是07年12月退伍的军人,正式党员,非农户口,车江镇人,带安置卡入伍,想咨询下关于退伍军人的安置问题。请有关方面的同志给我一个答复。另外说一下为什么和我一起退伍的兄弟3月份就安排了工作,而我们要等到8-9月?还有一个建议:政府部门能否在安置退伍军人工作时能考虑一下本人的特长及技能,比如说我在部队就是计算机管理员,网络技术员。如果能安排到学校机房,公司技术部,计算机技术员等职位就好了。不要专业不对口。我想这样能够充分发挥出个人的工作热情,又不会浪费人才。望回复。请将回复发送至我的E-mail:188870627@qq.com
  为谢! 

回 复 人:县民政局
回复内容: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九条规定: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据《民政部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中的规定,待分配时间从到安置办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在安排工作时,可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你反映的一起退伍人员有3月份安排工作的,如果是我县的话,有可能是指今年县里招聘应急分队队员(不属于安排工作),他们也要同期等待分配。
【评论】 〖关闭窗口〗
没有相关新闻!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信息 | 管理登录 | 广告服务
 
主办:中共衡南县委、衡南县人大、衡南县政府、衡南县政协  承办:衡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备案序号 湘ICP备07003459号
 
运行管理:衡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县城四大家办公大楼九楼 邮政编码:421100 电话/传真:0734-8550092 E-mail:hnxxx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