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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阳市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职学院、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快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我局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实施“衡阳市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项目建设计划,现将《衡阳市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2015年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按照我局《衡阳市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方案》(见附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立项数和立项原则

  2015年,我市立项建设示范性特色专业群3-4个。

  示范性特色专业群项目立项原则:①各职业院校对接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优化调整专业结构;②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推动相关专业资源共建共享;③地方政府、学校主管部门支持专业群建设措施有力,项目学校专业群建设思路清晰,建设内容具体明确,保障措施切实可行。

  三、申报范围与数量

  示范性特色专业群项目以职业院校为单位申报,且每个学校申报数不超过1个。

  四、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填写申报项目基本信息,上报申报材料。材料包括:①申请报告;②项目申报表;③项目建设实施方案;④项目建设任务书;⑤申报院校《专业布局与专业结构调整规划》;⑥申报院校《专业群市场需求调研报告》。附件材料包括:①项目申报单位概貌及项目相关情况介绍;②与项目有关的场地设备和资料等照片;③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各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五份报送衡阳市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评估与咨询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职成科316室)。

  六、申报时间

  2015年度示范性特色专业群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逾期不受理。

  七、其他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要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级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规划。

  2、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按照我局印发的项目建设基本要求或建设方案,合理确定项目建设目标与思路,明确建设内容及具体建设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使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可行,项目建设任务具体明确。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申报单位不具备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格的,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参评或立项资格。

  3、各地各校要从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出发,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明确重点建设专业,并以重点建设专业为引领,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附件:衡阳市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方案

  
 

  衡阳市教育局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