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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十个严禁”

    

  一、严禁无证无照办学

  二、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办学

  三、严禁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

  四、严禁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任职

  五、严禁违规进行招生宣传

  六、严禁超范围开展培训业务

  七、严禁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和“强化应试”培训

  八、严禁组织学科类等级考试和竞赛

  九、严禁违规收费

  十、严禁擅自变更办学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