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教育局机关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管理县委授权范围内的学校干部;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7)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8)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9)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情况
衡南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教育工作的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计划财务股、职业成人教育与民办教育管理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宣传法规与行政审批服务股、审计股、信访与综合治理办公室、教育督导股等10个股室。下辖招生考试中心(副科)、教育教学研究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中心、勤工俭学管理站、教学设备装配展、学生资助中心、教育资产投资管理中心、校车管理中心等8个二级机构。至2017年12月底局机关共有247人,其中:在职人员139人(含系统内借调人员45人),退休人员108人。县教育局管理的学校共有452所,其中:中职3所,高中7所,完全中学1所,初中49所,小学160所,小学教学点80所,幼儿园152所。
二、2017年度局机关财政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17年全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262.46万元。
(2)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总计425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03万元,项目支出2532.86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局机关“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只减不增”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运行成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1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