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示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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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一级事项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二级事项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
公开主体 衡南县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