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救助
一级事项 临时救助 二级事项 政策法规文件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3.《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 4.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8〕28号)
公开主体 衡南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