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7月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一是扎实推进,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对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院党组全盘认领,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坚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6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部署整改工作,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有利契机。二是狠抓落实,力求整改有力有效。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院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中共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7名责任领导、8个责任部门,形成问题、责任、任务“三张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过程有人管、责任有人负。针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务求改出实效;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坚决做到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三是突出重点,推动整改成果转化。院党组牢抓整改工作,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改出实效,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衡南检察工作实际,坚持抓重点与抓全面有机结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采取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的办法落实整改。针对队伍建设、机关党建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及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整改落实机制化、制度化。通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解决影响检察工作发展的顽疾,真正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衡南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
党组书记、检察长杜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目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率先垂范,督促分管领导靠前抓,从严从实推动巡察整改,先后6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对落实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强化督导督办,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到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委巡察移交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巡察期间交办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组书记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出台了《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若干规定》,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会上主要领导带头领学并开展研讨发言。2024年7月以来,已传达学习6次,研讨发言24人次。三是及时更新一楼大厅主题教育宣传栏、党务公开栏和院内标牌,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夯实理论基础。四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4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工作提醒和督察督办相结合,督促班子成员更好地发挥“头雁”效应,扎实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
(二)反馈问题:落实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政治担当存在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刑事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分析总结会,分析不足之处,明确目标任务。二是深入开展民事、行政监督,衔接衡南县法院党组研究制定《审判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规范办案,压实工作责任;与县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衡阳铁路运输法院会签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三是严格执行《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按照检察官轮值值班表,每周安排检察官查阅公安机关的办案平台,对查找的问题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落实到位。四是搭建“两法”衔接平台,与公安机关实现信息共享,并通过平台推送检察意见。五是督促入额院领导主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组织一次全院常规交叉评查,评查结果均为合格案件,制发的检察文书均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文字和实质性审批签发。
(三)反馈问题: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存在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的作用,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把脉问诊”。二是规范化开展检察听证工作。根据最高检关于听证工作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转变听证观念,制发《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工作指引》,严格实行听证审批程序,合理统筹安排听证时间,杜绝凑数听证。三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杜绝“数据冲动”,提升监督效果和权威。四是认真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按照“一类问题,一份文书”的办案原则制发检察建议文书。
(四)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新理念的政治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新理念,要求各业务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精髓要义,深入宣传宣讲,坚持将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贯穿监督办案全过程。二是加大司法救助政策宣传,开展“屋场恳谈+”“送法进校园、进乡村”等活动,加强与司法、公安、法院、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开展双向移送、多元化救助,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三是积极发挥品牌效应,创新运用“屋场恳谈+公开听证”矛盾化解工作法,该法获评了全市“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基于此撰写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检察机关能动运用公开听证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探索——以H省H县“屋场恳谈会”为视角》一文获得广州市检察院与中山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主题征文比赛三等奖,其典型做法获得中央政法委主管期刊《长安》刊发与推介。
(五)反馈问题:法律监督效果不佳、刚性不强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一是注重提升刑事检察监督效果。刑事检察主要业务指标较去年有较大提高。二是加强侦查与审判监督。对于屡纠屡犯的问题,定期将相关问题梳理汇总,报同级人大备案。三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共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69件。四是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82件,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01件。五是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案件4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8件。
(六)反馈问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上级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要求和规定,对标对表,完善《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严格按照修改完善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文件开展党组会议事决策,明确了非党组成员不参与党组决策事项表态表决。三是明确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前报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审定,并将议题资料提前送参会人员审阅,坚决杜绝“先上车后补票”现象发生。
(七)反馈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从严从实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任务。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2024年度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清单》,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三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学习、解读和研讨。四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聆听纪律党课、组织职务犯罪庭审观摩及听庭评议等形式,督促全院干警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八)反馈问题: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牵头,组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召开检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院务会,进一步学习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资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对未按要求做好登记的资产,认真清查后及时补记。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及各部门内勤对《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有关问题的解答》进行学习,增强大家的财经法规意识。四是修订了《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派车审批及报销流程,由驾驶员及公车管理人员对车辆行驶里程严格把关。
(九)反馈问题:纪检日常监督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与县检察院监督工作衔接,要求对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会议,必须邀请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参加。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县检察院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全院干警的思想动态,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三是对接县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县检察院干警开展“好家风 好传承”家风建设活动,进一步筑牢廉政堤坝。
(十)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乏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选优配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积极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撤销机关党总支,成立机关党委。二是院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制定衡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切实扛牢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三是制定《党支部工作使用手册》,2024年以来印发组织生活工作提示12期,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确保支部“五化”建设规范开展。四是加大党务骨干培养力度。坚持支部书记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支部委员由业务骨干组成。一名党员干部在全市党建业务技能大赛上荣获“党建业务尖兵”称号。
(十一)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过于虚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按照上级要求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关于增强党务工作政治性严肃性规范性的工作提示》等制度规定,制定2024年度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年度活动计划表,扎实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三是严格贯彻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十二)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落实党务人才和业务能手“双培养”目标,着重把优秀党员培养成为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发展成为党员。2024年以来,发展1名新党员,8名干警入选省、市级检察专业人才库,全院干警荣获省市县荣誉表彰37项。二是积极开展“导师带新人”“传学讲学”活动,制定了《衡南县检察院2024年“导师带新人”培训工作方案》,安排业务能手和9名新入职干警结为师徒关系。三是院工会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深入宣讲检察干警基金政策,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向在职干警和退休干警宣讲最新检察干警基金政策。
(十三)反馈问题:审计整改不够全面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将聘用制书记员调整至业务部门。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往来款项进行清查,并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配合,将所有往来明细核查清楚。根据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及相关材料,财务人员对往来款项进行收缴,予以核销调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清楚地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面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下一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深入抓好整改,确保问题见底,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推动衡南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衡南“工业强县、文教旺城”发展之路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2859086;邮政信箱:湖南省衡南县云集街道黄金路56号;电子邮箱:hnxrmjc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