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衡南县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
该县人社局狠抓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属地、属行业”原则,要求“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同时,该县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人社部门与住建、水利、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对开发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准开工建设;督促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对发生拖欠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及时予以解决。自2017年9月启动“保证金”制度以来,53个在建项目交存保证金2150万元,建设领域欠薪案件数量明显减少。该县还积极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依托“衡阳市建设领域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和“工银安薪”平台,助力推行“三制”管理,要求建设和施工单位落实农民工管理实名制、工资与工程款分账制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力求覆盖率达100%。
据了解,仅2018年以来,衡南县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立案受理欠薪案件21件,涉及349人计579.78万元,已结案13件,另6件待诉讼期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