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委干 [2014]53号关于邓河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衡南县委办 时间:2014-12-16

中国共产党衡南县委员会(通知

南委干 [20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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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南县委

关于邓河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同意:

邓河平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书记;

黄小琼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书记;

免去陈放生同志的县民政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何越华、朱华章、欧阳仕、胡东风、蒋平慧、贺玉林、何建设、王红英、伍守斌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陈慧芳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县纪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组长;

肖斌同志任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委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贤明同志兼任的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职务;

谢晖任县维稳办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委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华军同志的县维稳办主任职务;

颜双七同志任县商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廖飞龙同志任县社科联主席,免去其县文明办主任职务;

胡志勋同志任县文明办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团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王珊同志任县非公党工委书记(兼,试用期一年);

免去唐桂云同志兼任的县非公党工委书记职务;

胡大刚同志任县教育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二中党支部书记职务;

左国太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

贺朝晖同志任县二中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段宜虎同志任县一中党支部副书记;

许一帆同志任县三中党支部副书记;

谢小春同志任县九中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县七中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肖家红同志的县六中党支部书记职务。

谢中兵任县十一中副科级干部;

免去李国庆同志的县粮食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谭银山同志的县经发局党组成员职务;

袁华春同志任向阳镇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向阳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王建设同志的向阳镇政协主席职务;

欧阳礼同志任廖田镇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廖田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阳志平同志的廖田镇政协主席职务;

丁方英同志任相市乡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相市乡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罗诗华同志的茶市镇党委委员职务;

颜秋文同志任冠市镇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冠市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蒋友军同志的冠市镇政协主席职务;

免去徐书明同志的宝盖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刘素军同志任铁丝塘镇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宝盖镇党委委员职务;

陈望春同志任花桥镇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

颜忠红同志任川口乡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川口乡党委委员职务;

肖明剑同志任宝盖镇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铁丝塘镇党委委员职务;

刘业福同志任洪山镇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洪山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程建平同志任咸塘镇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咸塘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罗东同志任洲市乡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洲市乡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黄祖国同志的洲市乡政协主席职务;

周平同志任谭子山镇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谭子山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刘胜同志的谭子山镇政协主席职务;

陈祖晖同志任栗江镇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栗江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唐敏同志的栗江镇政协主席职务;

蒋勇同志任云集镇政协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云集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魏后旺同志的云集镇政协主席职务。

                           中共衡南县委

           2014                     年8 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