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土地开发项目投资渠道,引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各界投资主体对耕地开发的积极性,有效新增耕地面积,保障全县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农业高效经营,产业聚集发展,城乡建设统筹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办法》、《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投资耕地开发的通知》、《湖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衡南县专题会议纪要【2015】68号精神,现就在衡南县辖区内社会投资耕地开发项目招商公告如下:
1、报名符合条件
1.1投资主体须在我县注册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建设农业开发公司。
1.2开发耕地指标回购符合衡南县专题会议纪要【2015】68号精神。
1.3投资的土地开发项目同意作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指标。
1.4乙方先行选定符合条件拟开发的区域,与当地村组签订好土地耕种合同(耕种期限不低于3年)或土地流转合同。
1.5投资主体自行与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沟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林地等,需取得该部门同意证明。
1.6投资主体投入资金,自负盈亏,并承担一切社会、行业、不可抗力风险,因政策原因导致新增耕地指标不能确认或指标不能交易的,由投资方承担。
1.7报名单位须咨询《衡南县社会投资补充耕地开发合同》。
2、引入竞争机制,通过遴选方式公开选取有信誉,有实力,有责任的农业开发公司。
3、报名及资料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名符合条件的公司,请于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报名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上资料留复印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到衡南县国土资源局获取资料。
4、报名时间
报名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6日下午17时30分,地点为衡南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南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唐金菊
电话:0734-8551250 1397477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