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阳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卫发【2016】4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情况公示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县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90人,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报销医疗费用外,每人资助救治救助经费5000元,实行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二、救治救助对象
1、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2、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3、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三、完成情况
截止10月底,我县实际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90人,其中衡阳市第一精神病医院救治救助51人,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救治救助39人,每人均按5000元/人标准进行资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
衡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