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清扶领财﹝2019﹞21号)

来源:衡南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9-11-06

清扶领财﹝2019﹞21号

关于下达2019年度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

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清财农指﹝2019﹞107号文件精神,清政办函﹝2019﹞29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预交2020年度非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农合参保补助资金978.478万元,该资金直接拨付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表。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扶办发﹝2015﹞3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文件相关要求,迅速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衡南县2019年度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表

                    衡南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