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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2年1月25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4号)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做好解读回应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坚持信息公开监管常态化,确保衡南分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健康,栏目内容更新保障到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加大衡南分局信息公开力度,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严抓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衡南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运用多种形式提升人民群众对"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的知晓度。

(一)全面部署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便民服务,树立部门新形象的重要举措来抓,并纳入党组会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专管,严格按照局内部职责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局内部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局考核办年底从严考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是公开全面成效明显。第一,我局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认真做好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五公开"要求,我县环保工作措施、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三公"经费等政务信息在我局官网上全面进行了公开。2021年我局发布各类环保信息200余条,县政府网站环保督察专栏发布信息200条。第二,认真做好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第三,加强了官网运维工作。我局按照电子政务办政府网站考核要求,全面加强了环保官网、党政门户网环保部门栏目运维工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和处理网站各类问题,保障了政府网站的正常运行。

(三)强化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做好解读回应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坚持信息公开监管常态化。

(四)是加强培训提升整体素质。为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认真开展了政务公开业务及系统操作培训。我局举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等培训10余次,参与培训人员800余人,重点学习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有关法规和信息公开平台操作,提升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环境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素质,推进了企业环境信息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与公众环境信息需求相比仍有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官网栏目建设,提升网站品质和内涵;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衔接和调度,督促及时主动公开,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编辑发布审核工作,保信息准确无差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