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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洪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室、股、队、站: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欧洪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环境影响评价股股长职务

倪颜军同志任综合股负责人,免去污染防治股股长职务;

李冯平同志任水生态环境股股长,免去其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唐美生同志任大气环境股负责人,免去其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费小亮同志任土壤生态环境股股长,免去其计划财务股股长职务;

周圆媛同志任自然生态和监测股股长,免去其总量控制股股长职务;

胡红亮同志任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负责人,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建平同志任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股负责人,免去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海燕同志任机关党委负责人,免去政工人事股股长职务;

王玲同志任机关纪委负责人;          

刘振军同志任衡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朱立群同志任衡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周健同志任衡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罗光辉同志任衡南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李俊杰同志任衡南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中共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党组

                2021年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