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湖南兴珑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制品加工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兴珑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制品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5月8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552508
联系地址:衡南县新塘路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兴珑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制品加工生产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冠市镇梅盐村三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兴珑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昊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兴珑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衡阳市衡南县冠市镇梅盐村三组,拟投资800万元建设橡胶制品加工生产建设 项目,主要从事运动用品的生产、加工,建成后年产运动服5万件、运动鞋8万双、手套等运动用品1万双、潜水料原床1万床。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挤出、热压成型、贴合、丝印、人工刷胶、贴鞋面、贴胶皮、定型工序设置集气罩在设备产污点上方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运营期间水污染物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建筑阻隔、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吸收、选择低噪声设备进行防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综合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原料桶定期交由厂商回收利用,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不会影响当地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