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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向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南县向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552508

联系地址:衡南县新塘路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南县向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向阳桥街道

建设单位

大唐华银衡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衡南县向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为42625.1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区、集电线路、升压站及附属道路工程(本评价包含升压站土建工程,不包含辐射部分)。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77.0481hm2,其中光伏场区面积176.1660hm2,升压站面积0.5438hm2(围墙内占地面积0.5040hm2),进站道路面积0.3383hm2。本项目光伏阵列区设计安装166660585Wp单晶硅双面N型光伏组件、9468540Wp单晶硅双面P型光伏组件、8316535Wp单晶硅双面P型光伏组件,规划直流侧容量为107.05788MWp,交流侧容量80MW。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预计电站25年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0596.35kW·h25年平均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989.78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物料堆放加盖苫布;工地车辆出口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合理规划进出施工场地行车路线;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硬质围挡(围墙)等。

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后排放。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制扬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的民房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施工设备漏油现象。

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经水保措施永久沉砂池处理后收集回用于抑尘和绿化。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等措施降低对施工期周边环境的声环境影响。

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若不能回用,尽快将建筑垃圾运送到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管理,确保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合理规划施工工区,减少开挖;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及堆存;施工结束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表土回填及植被恢复;修建排水系统减少水土流失。

运营期对升压站进行适当绿化,考虑在光伏组件下方种植进行农光互补,以对区域内植被进行补偿。采取“板上发电,板下种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