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衡南县永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塑料分拣、破碎及水洗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南县永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塑料分拣、破碎及水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76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552508

  联系地址:衡南县新塘路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南县永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塑料分拣、破碎及水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铁丝塘镇晨光村弹弓组

建设单位

衡南县永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鑫南风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铁丝塘镇晨光村弹弓组,租赁空厂房进行生产加工(原湖南鑫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总租赁面积约为3400 m2(含一栋1F的钢结构生产加工厂房和一栋3F的砖混结构生活办公楼),其中生产用地面积约为2500 m2,生活办公楼占地面积约为300 m2。该项目于2019年开始购入设备进行安装建设,由于企业环保意识薄弱,项目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2019年下半年由于疫情等不可抗因素,被迫停工,项目因此停止建设至今,本项目仅购入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未曾生产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原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喷雾喷淋降尘处理工艺、相对封闭车间(只留有进出门)等降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根据前文分析,项目粉尘经处理后排放量为0.613 t/a、排放速率0.255 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因此,项目破碎时产生的颗粒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车间不进行清洗,只进行清扫,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加药絮凝+五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用作农肥。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铁丝塘镇晨光村弹弓组,其生态环境属于典型的农村生态环境,周边有农作地、林地和旱地,生活污水能得到妥善处置。综上所述,本项目生活污水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包括机械设备噪声,均位于室内,高噪声设备设置有减振基础,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0-85dBA)。在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项目噪声对区域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原材料在收购过程中会进行初步筛选,不采用农药、化肥、废染料、强酸、强碱及其他化学品废弃塑料包装及沾染放射性原料、卤素、危险废物的废弃塑料并禁止原料中带入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故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分拣固废及沉淀池产生的污泥。

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分拣固废(废金属、标签)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外售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污泥污泥干化池处理后后外售处理。除毛渣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