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衡阳市宝康调味食品厂年生产配制食醋1000吨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市宝康调味食品厂年生产配制食醋1000吨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113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552508

联系地址:衡南县新塘路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阳市宝康调味食品厂年生产配制食醋1000吨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建设地点

  衡阳市衡南县硫市镇贞元村黄吉组黄泥岭

建设单位

衡阳市宝康调味食品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皓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衡阳市宝康调味食品厂位于衡南县硫市镇贞元村黄吉组黄泥岭,租赁硫市镇贞元村黄吉组土地建设厂房及生活办公用房。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m2,建筑面积2000m2,其中生产区面积约500 m2,库房面积200m2,化验室面积100 m2,洗手更衣室面积30 m2本次变更项目利用现有已建构筑物开展生产,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均依托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恶臭废气主要来自生产线的调配、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发酵气味,由于本项目生产规模较小,项目配料罐、发酵罐为密闭式,各到工序均通过卫生泵输送,挥发外溢的量极小。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气体较少。因此本项目对有机废气、臭气浓度仅进行定性分析。建议项目车间内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变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反洗废水、浸泡工艺产生的废水及冷却水。清洗废水和反洗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SS,浸泡工艺产生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NH3SS等,清洗废水、反洗废水、浸泡工艺产生废水均通过项目设置10m3废水收集沉淀池进行处理,冷却水作为厂区绿化使用,根据现场踏勘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农村地区,项目周边主要为农田、旱地、山林等,且由于废水产生量较小,清洗废水、反洗废水、浸泡工艺产生废水进入废水收集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至地表水中,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包括机械设备噪声,均位于室内,高噪声设备设置有减振基础,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5-85dBA)。在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项目噪声对区域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过滤渣以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消毒灯管。

生产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包括废玻璃瓶、废塑料瓶、废塑料袋、废纸箱等。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本项目在过滤后会产生少量滤渣,定期清理后送至周边农户家喂猪。

本项目软化树脂过滤器定期替换离子交换树脂会产生少量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在配料房采用紫外线进行消毒,消毒灯管会进行定期更换,属于危险废物,由原料厂商定期更换回收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