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建筑工程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基地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建筑工程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11月24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552508
联系地址:衡南县新塘路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筑工程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南县云集街道 |
建设单位 | 湖南强恒装配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鑫南风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强恒装配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在衡南县云集镇建设建筑工程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基地项目。主要生产桥梁工程预制构件、装配式民宿构件、铁路项目预制构件、码头和民用预制构件,总占地面积33335m2。1栋1层的钢结构厂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气为生产过程中运输汽车扬尘G1、汽车装卸粉尘G2、水泥筒仓粉尘G3、搅拌阶段产生的粉尘G4、以及钢筋骨架制作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G5。其中运输汽车扬尘G1、汽车装卸粉尘G2、搅拌阶段产生的粉尘G4通过洒水抑尘处理;水泥筒仓粉尘G3通过自带的脉冲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焊接烟尘G5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呈无组织的形式外排。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通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经污水管网排入衡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布皂河。 通过以上措施后,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的噪声搅拌站、钢筋切断机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项目设备噪声声压级为80~90dB(A)。在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沉淀池污泥S1、钢筋边角料S2、焊渣S3、不合格产品S4,水泥仓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S5;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脱模剂包装容器。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回用于生产或者外售,全部资源化处置;危险废物通过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